本报济南5月11日电能源资源不足,供求矛盾日益突出,成为制约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山东将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计划到2010年,全省新能源开发利用总量达到1000万吨标准煤,清洁优质的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由目前的不足1%提高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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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划,到2010年,将新增风力发电机组80万千瓦,全省风电装机总量达到100万千瓦;新增生物质能发电装机90万千瓦,全省生物质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重点发展太阳能光热项目和光伏项目,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规模化试点突破;全省海水淡化能力达到45万吨/天,年利用海水150亿立方米。
近年来,山东农村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步伐较快。目前,全省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每年可节约标准煤760余万吨。计划到2010年,全省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80万户,达到230万户;全省农村清洁能源使用量与农村生活能源消耗的总量比例由2005年的2.7%提高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