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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行动展开

2007-05-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永锋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12日电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国务院已经批准了由国家环保总局会同11个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的《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这标志着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行动全面展开。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指具

有毒性、难以降解、可在生物体内蓄积的有机物质。列入《公约》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受控清单是开放的,首批受控清单包括12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其中艾氏剂、氯丹、狄氏剂、异狄氏剂、七氯、六氯苯、灭蚁灵、毒杀芬和滴滴涕为杀虫剂;多氯联苯为电力装置中使用的工业化学品;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二苯并呋喃为化工生产和燃烧过程中释放的污染物。

我国将分阶段、分区域和分行业开展履约活动。

具体目标为:淘汰杀虫剂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到2009年,基本消除氯丹、灭蚁灵和滴滴涕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到2015年,完成示范省在用含多氯联苯装置和已识别高风险在用含PCBs装置的环境无害化管理。根据《国家实施计划》,在2015年前,我国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控制领域共需要投入340亿元,来支持五大领域的17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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