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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经济学视野中的“农民”问题

2007-05-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范一 邱力生 我有话说

传统经济学基于精确的计算或衡量的方便,往往以货币数量来衡量效用和福利的多少,但金钱的多少往往无法判定人们是否幸福和快乐。而快乐经济学是以整体价值观、实证方法论、直面社会生活为基点,融合了经济学、行为学、社会学、心理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发展,其研究无疑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鉴于近年来我国城乡差

距仍在扩大,“三农”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农民的“快乐指数”没有得到相应提升的现实。这里,我们试着用快乐经济学的一些原理来研究其中的“农民”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时农民扬眉吐气,可以说,其快乐程度达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高峰,但以后快乐指数便逐渐下降。关于快乐的研究表明,快乐形成是有参照的。社会学家默顿的群体参照理论指出,人们对自己幸福快乐及生活好坏的评价,并不总是依据客观条件,而是更多地与周围环境进行比较,满足的获得不是通过自我反思而产生的,当被比较的参照系发生变化时,人们的感觉也会随之变化。由于快乐来自于满足,满足来自于比较,农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劳动成果与个人的劳动付出密切联系,生产经营的决策、管理都是农民自己决定,自主权大大增强。与改革开放前相比,收入增加,自由度增加,而当时的所谓城市居民在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物质供给匮乏,收入差别严格限制,工作岗位不得轻易变动,更谈不上行业间的流动,信息极度封闭,人们活动空间狭窄。所以,与当时的城市居民比,农民快乐感就很高。

然而,1985年以后城市体制开始改革,对国有企业放权让利,拥有自主权的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决定生产和价格,农业生产资料大幅度上涨,分散的家庭联产承包力量就显得单薄,农民快乐感逐渐下降。20世纪90年代后,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城市发展迅速,农业长期徘徊,农村经济无法与城市经济竞争,农民失去了改革初所获得的优势。同时,科技和信息在城市得到空前的发展,城乡差别日益加剧。应该说中央政府近几年的政策措施确实使农民得到了实惠。但要使农民增加快乐感,使物质条件的改善所带来的效果密切与精神生活相结合,就需要研究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因为快乐程度并非随着经济实惠的增加而正比例地上升。

国外一些学者,如阿莱西那和克拉克等人用数据表明公平和快乐、失业与快乐之间存在密切的正向关系,而这两大问题恰是“三农”的核心问题。以公平为例,在我国城市,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对城市社会保障进行统筹管理,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范围已基本覆盖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贫困、病残各个方面,此外,还有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安置等。城市的人均社会保障支出近些年占人均GDP的15%。与之相比较,农村社会保障就欠缺得多,社保体制相对滞后,多头管理、无人管理依然存在。保障覆盖面狭窄,失业、工伤基本没有,养老、医疗保险只有少数条件较好的地方才有。而且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也没有统一标准,农民的生、老、病、孤、就业、医疗、上学成本不断攀高,社会保障难度不断加大。农村社会保障主要依靠家庭自保和亲友资助。政府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相对城市偏少,人均支出只有人均GDP的0.18%。这使得许多农民暂时还是不快乐。

我国城市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创造了大量的城市就业机会,为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创造了条件。但我国农业人口数量实在太多,虽然每年数以亿计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到发达地区打工。但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绝大多数又苦又累又脏,而且待遇低,还面临随时被“炒”的风险。这种状况使农民很不快乐。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身份是有区别的,这种歧视性政策使农村劳动力不能与城市劳动力在市场中进行公平竞争。城乡没有同样的就业机会,即使就业了也不能同工同酬,许多农村劳动力付出多,收入却低于城市劳动力。此外,有不少根本不签订劳动合同,业主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不缴纳社会保险,忽视劳动者安全保护。这也大大影响了农民的快乐感。

近年来,中央政府为农民做了大量工作,农民也得到不少实惠,但要使农民整体都能在获得物质利益的同时,在精神层面上得到更多快乐,就必须继续改革,运用制度创新工具来提高农民的快乐感:

首先,制度安排上要有体现公平的政策。扩大公共财政可以增进公平,改善宏观制度安排会增进人们的幸福感。制定城乡公共管理政策的出发点应从过去追求经济总量的增长转变到追求建立并维系一个公平正义的宏观制度环境上,使得全体社会成员能最大限度地拥有平等、自由的感觉,在此基础上,人们快乐和幸福的感觉也就会增加。此外,还需要制定关心农民在农村生活相关的一系列政策。如农民(工)的失业、养老、病残救济、教育医疗文化等,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农村中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关注公共投资的效率。此外,坚持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运用市场的力量,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其次,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实行“国民待遇”。农民进城身在现代化城市,周边的“城里人”是他们的比较对象,耳濡目染的是城里的现代气息,城里人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补贴、公共设施、文化娱乐等无不对其快乐感受产生深刻影响。因此,应尽量保障他们的“国民待遇”,至少让他们感觉到党和政府在尽最大努力达到这一目标,并给予阶段性的期望。

第三,各级政府要加强文化事业建设、。快乐经济学认为,世界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快乐,即高尚的快乐和低级的享乐。在发展市场经济、尊重个人选择和弘扬个性的过程中,教育人们追求高尚快乐、摒弃低级享乐是政府应尽的责任。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和谐共进、互乐互惠、宽容包含、勤俭节约、诚信知礼的风尚。(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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