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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的诞生

2007-05-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郭芳 我有话说

1948年2月21日,中共中央致电各战略区,征求对设计全军统一的军旗、军徽、帽花和臂章的意见,提出在我军更大规模地进行外线作战、发展新区的情况下,已有必要对此作一正式规定。电报发出后,军委直属机关、各野战军和各军区都积极参加了军旗、军徽样式的设计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征集和筛选,1949年3月13日,中共七届

二中全会通过了由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军旗的决议》,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应为红地,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5月下旬,毛泽东、周恩来等又审定了军徽的样式。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样式为长方形,横直为5:4,红地,靠旗杆上方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故亦称“八一军旗”。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为镶有金黄色边的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故亦称“八一军徽”。

1949年5月底,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向全军颁发军旗、军徽的样式700份,要求各野战军、各军区遵式制发各所属部队,并定于6月15日全军正式开始启用。1949年6月15日,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开幕的当天,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的命令。同日,新华社发表《把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插遍全中国》的短评,指出:“军旗和军徽上都缀着一颗金黄色的明星,缀着‘八一’两个字。这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从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已经用灿烂的星光照耀着中国”。“人们看到

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和军徽,就会想到它所走过的曲折的道路,想到人民革命力量必然获得最后胜利的真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和军徽,不但是人民解放军的标志,也是我们的人民民主的新国家的重要象征。因此,全国的人民和全国的人民解放军都必须一致保卫它的尊严,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爱护它们。”根据规定,凡中国人民解放军团以上单位均授军旗一面,各级旗幅规格不一。从1949年6月15日开始,各部队利用作战间隙举行了隆重的“授旗仪式”。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高举着“八一”军旗,脚踏着祖国的大地,背负着民族的希望,更加勇猛地向全国进军,并在进军的凯歌声中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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