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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无障碍的社会

2007-05-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钱建强 我有话说

幸福的人都一样,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因为身体或精神上的某种缺陷,残疾人无奈地承担起命运带给他们的不幸。为此,他们的生命历程往往浸透了艰难、苦恼、心酸、失望等种种常人难以体味的感受。他们为生活负重更多也付出更多,而我们的社会为着人道与和谐,也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付出更多的努力。

按照惯例

,在“全国助残日”这天,各地都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比如一对一帮扶结对、慈善捐赠、法律宣传、文艺汇演、志愿者服务……这些活动一方面解决了残疾人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另一方面也较好地提升了全社会关心、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识。不过,节日形式的助残活动毕竟有限,而且通常侧重于“送温暖”式的临时救济。因而,对于残疾人所面临到的深层问题而言,尚不足以成为根本的解决之道。

今年,“全国助残日”的主题定为“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提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让他们平等地参与到社会生活中来,共同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乃是助残活动须臾不可离的方向。现实中,我们常常会为残疾人身体上的障碍一掬同情之泪,也会为很多公共场所缺乏无障碍设施而责备有关部门考虑不周,但很少会想到残疾人遭遇到的最大困境是权利上的障碍。和常人相比,残疾人更易陷入生活的窘境,更易碰到社会的不公,也更缺乏相应的能力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改变自己的境遇。作为公民,他们不应因为这种能力上的不足而丧失应有的平等权利。因为残疾而丧失权利,因为丧失权利而陷于贫困,又因为贫困而面临更大的权利贫困。这是一个颇为严重的恶性循环。人们提醒说,残疾人应提高维权意识。这自然是打破循环的一个方面,但问题的关键还在于社会能够为他们的维权提供便利的通道。因而,社会救助的重点在于为残疾人群体创造一个“权利无障碍”的环境,让他们像常人一样在受到不公待遇时能够拿起权利的武器,实现自助。近年来,为残疾人设置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咨询热线等维权手段日益增多,这是一个可喜的趋势。

此外,实现残疾人应有的平等权利,也是全社会形成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的基础。只有平等的权利享受,才能带来人们彼此之间的尊重以及更为深厚的人道主义。残疾人是我们社会的一员,在实现平等权利之上,社会的救助和残疾人的自强乃是社会和谐进步的一体两面。我们期待这样的和谐与进步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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