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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团中央等启动未成年人保护行动

2007-05-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1日电记者李海秀、梁捷今天从中宣部、团中央等联合在京召开的“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情况介绍会上获悉,值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前夕,团中央联合中宣部、中央综治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等共同启动了“未成年人保护行动”,这是各部委在“六

一”儿童节到来之际,向全国未成年人送上的一份特殊礼物。

据介绍,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约有3.41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6.1%。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非常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保护行动”,是由团中央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的针对未成年人成长中的突出问题而开展齐抓共管的专项行动。

在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中,共青团将从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大力推进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积极参与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重点案件和问题;针对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及学校周边治安管理,教育、综治、公安等部门将联合推进“和谐校园”创建,不断优化未成年人的校园环境;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将共同开展查处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非法用工伤害;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将积极加强网吧、网络游戏和网络信息管理,推进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场所建设;针对孤残儿童保护和特殊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民政、财政等部门将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福利机构和救助机构建设以及对特殊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此外,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做好未成年人医疗保障、改革和完善少年司法制度等工作,也是此次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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