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5月26日电记者高建进从福建省民政会议获悉,“十一五”期间,福建将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建立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的同时,建立以五保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困群众医疗救助为重点,以慈善救助、社会捐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
“十一五”
福建还将实施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霞光计划”,新建农村敬老院200所,改、扩建300所,实现“十一五”末期全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20%以上。
“十一五”期间,福建还将加强社会捐赠管理,在城市街道和社区普遍建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点),深入开展专项和经常性捐赠活动;大力推广“慈善超市”(“爱心超市”、“扶贫超市”),使社会捐赠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除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建立这些惠民超市外,有条件的人口密集的乡镇也逐步建立,从而形成多层次的慈善事业组织和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