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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日活动

2007-05-2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27日电(记者李海秀)随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日期的临近,作为团组织开展的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日,今天,各地以“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

北京西单图书大厦门前,由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

、司法局、交通支队、教委等单位以及12355维权律师设立的咨询服务台周边围满了人,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阶段修订、起草工作的专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主任林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所长鞠青、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以及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等和各专项咨询台的有关人员,为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了法律、心理、家庭教育、法律援助、自救自护、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和咨询。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在现场向未成年人赠送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教育光盘,还有很多人围着未成年人保护法漫画图解展板,观看上边对法律条文形象生动的解释。

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召开了“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会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辽宁省举办了“千名律师未保法宣传社区行”活动;江苏省确定5月21日―6月15日为全省集中宣传阶段,组织法律权威人士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天津市红桥区开展了“百米长卷画未保”活动,中小学生用画笔勾画出了交通安全、网络安全、自我保护、社会帮教、司法维权等未成年人保护内容;山西省阳泉市建立了未成年人阳光理疗室,邀请12355青少年维权专家和法院、检察院等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专业人士免费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的社区心理服务活动;浙江省温州市组织青少年维权服务中心的法律专家在社区、学校、青少年宫等地开展讲座。广西柳州市开展了“同在蓝天下,同是美丽花朵”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活动。海南省开展了“和谐共建,相伴成长”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及12355青少年服务台走进校园系列活动。西藏自治区在拉萨、日喀则、山南等地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未成年人保护传单、举办征文活动等形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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