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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与幸福理论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意义

2007-05-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院长、教授陈惠雄 我有话说

快乐(hedonic)是以人与对象的物质存在和消耗为基础而产生的一种愉悦或正向的精神体验,幸福(well-being)是指一种良好的生存环境。心理学中为了准确表达幸福,经常使用另外一个词:主观幸福感(subjectivewell-being)。当我们在主观幸福感这个意义上理解幸福一词时,幸福与快乐的意义就很接近了。所以,在许

多地方(包括边沁)经常是把幸福与快乐在同等意义上使用的。但苦与乐是一切有苦乐感生物的最高体验,这样,快乐一词对于人类行为终极目的与终极价值的表达与理解会更加彻底。现在,一些学者如卡尼曼、奚凯元等主张用“Hedonomics”取代“Eco-nomics”,实际上就是主张用快乐学取代经济学。一些学者也指出在不久的将来可以看到用“国民幸福总值”取代或弥补“国民生产总值”的情形。从这些研究取向上可以看到,快乐与幸福理论可能会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选择发生重大影响。

转变人类生活理念,确立快乐幸福才是人类生活的终极目的与终极价值的理念

我们今天的发展理念几乎还是以GDP为中心的,个人则以物质利益为中心。快乐理论告诉我们,经济增长与收入增加只是手段,并不是终极目的,人类行为的终极目的与终极价值是人们的快乐幸福生活。今天我们倡导快乐幸福的终极价值理念,相对于以GDP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而言,这是一个根本性的理念转变,即把人类行为与经济发展真正转变到以人的快乐幸福生活为中心的轨道上来。确立这个理念会使人们明白人生的真正意义在于幸福快乐的生活,而不是多多益善的钱财。这无论对于调整社会心态,还是对处理个人人际关系都是十分重要的。正如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黄有光教授所言:只有快乐才是最根本的,其他事物如经济增长等只是相对于快乐而言才是重要的。因为,只有快乐和痛苦本身才有好坏之别,而其他事物均无这种性质。可见快乐与幸福理论对于我们转变生活理念的重要性。如果结合体验经济学与体验经济的发展,我们更加可以确信快乐理论不仅对于转变人类生活理念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指明其产业拓展的方向同样是重要的。

创新社会发展模式,确立以快乐幸福为核心的社会发展体系

20世纪70年代,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教授通过研究发现了经济增长与国民快乐的不一致性问题。即随着收入增长到一定程度,国民的快乐与幸福感不再随着收入增长而增长,美国、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均出现了这种“伊斯特林悖论”现象,亦称为“财富悖论”现象。它是在“有增长无发展”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难题解决后,在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同时遇到的“有发展无(幸福指数)提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新难题。实际上,“伊斯特林悖论”现象的产生并非偶然,它是忽视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价值,只顾物质利益(工具价值)中心主义而不是快乐幸福中心主义――特别是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终极价值原则的忽视的结果。由于只顾物质利益,导致了经济社会发展路径对于快乐幸福社会发展路径的偏离。事实上收入大致只能说明快乐的10%原因。当收入增长到一定程度,社会发展仍然以GDP为中心,而不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时,国民幸福指数也就难以提升,“财富悖论”现象就形成了。所以,我国一定要创新社会发展模式,确立以国民快乐幸福为核心的社会发展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构建起和谐社会,真正实现国民的快乐幸福生活。

全面关注人类健康状况、经济发展、职业满意、社会公正、文化提升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人类快乐的影响因子由多层级因素组成,健康、个性、亲情、收入、职业、人际关系、社会、文化、教育、宗教与生态环境等都是影响人类快乐的重要因素。相关研究表明,健康与亲情约占个体快乐影响因子权重的50%,并且国内外的情况是接近的。因此,全面关注人类健康状况、经济发展、职业满意、社会公正、文化提升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而不仅仅是物质利益方面的增长,对于实现快乐幸福生活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而由人类快乐影响因子的多维性说明,满足快乐并不需要过多的资源,健康、亲情、生态、社会公正、人际关系,这些要素原本不需要耗费多少资源,却是无上快乐的源泉。只是由于我们把社会关注力片面地、过多地引导到物质利益、GDP上去,才出现了既浪费大量资源,又使得幸福指数难以提高的后果。所以,实现快乐原则下的人的全面发展,是全人类尤其是像我国这样的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国家实现和谐发展的根本战略途径。

把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全面调整到以多数人幸福为核心的基础上来,让“多数人快乐”成为立法与道德的基础

一些人习惯于用类似于边际效用递减现象来解释“有发展无提高”难题的形成。实际上,边际效用递减原理只是在解释独立的单个事件上是有效的。而人类存在着广泛的快乐需求,只有当人们的生活与社会政策供给中无视快乐需求的多元化而只是集中于少数需求项目(如物质利益)和少数人需求的满足时,才会发生这种情况。因此,把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全面调整到以多数人幸福为核心的基础上来,始终围绕国民快乐原则及其需要层次变化来修正与拓展国民经济产业部门发展,围绕国民快乐需要而进行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劳动保障、收入分配、公共财政政策的调整等,才能够真正构建起“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的幸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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