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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智障人士沐浴“阳光”

2007-05-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曹继军 我有话说

20岁的智障人士康康是上海市彭浦新村街道的居民,原本性格非常内向,生活不能自理。自从街道开办“阳光之家”后,康康接受到各种培训,现在不仅能唱歌跳蹈,还会做许多家务。在上海,许多智障人士像康康一样沐浴着“阳光”,幸福地生活着。

建立智障人士“阳光之家”是上海市政府2005年10件实事之一,具体措施是:在

街道、乡镇建立智障人士活动场所,组织智障人士参与培训、康复、简易劳动,提高其日常生活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帮助他们走出家庭、融入社会。“阳光之家”主要接纳16岁到35岁的智障人士,目前上海市共建有233个这样的场所,注册智障人士11500名,服务人员近1200名,志愿者约2400名,所需经费基本由各级政府财政负担。记者了解到,“阳光之家”针对学员的不同特点,有计划地制定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培训目标,帮助智障人士实现人生价值。卢湾区利用工疗站帮助提高智障人士的康复能力;与社区服务中心相结合,组织智障人士开展社会参与活动,提高他们的交往能力;与社区文化广场的活动项目相结合,利用文化广场开展文体、特奥活动。普陀区组织学员学习简单的劳动技能,实现非正规就业。121名学员参加了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并落实了社会保险。

“阳光之家”成了智障人士热爱的家。在这个家里,不仅有老师给他们上课,教他们唱歌跳舞,教他们简单的生活技能、劳动技能,还有朋友一起玩耍,让他们渐渐体会到生活的幸福和快乐。不少“阳光之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天早晨都有人提前来等候“阳光之家”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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