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晚7点30分,北京人艺小剧场,一部名为《美丽世界的孤儿》的话剧正在上演。主演杨阳以自己和身边流浪孩子的亲身经历为主线,演绎当代社会中一部分青少年鲜为人知的悲欢故事。
愿更多的“杨阳”能受到关注
杨阳是众多流浪孩子中有着不平凡经历的一个:他曾经是一个孤独的孩子,在流浪的日子里饱尝生活的艰辛。他后来成了幸福的孩子,得到了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关怀。
著名的“知心姐姐”、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副总编辑卢勤,最近在各种场合讲述着杨阳的故事:“第一次见到杨阳,我简直不敢相信他是一个流浪儿。只见他衣着整齐,面带微笑,脸上洒满了阳光。”
杨阳出生在四川一个小山村。1岁多的时候,妈妈因爸爸赌博成瘾而离开家,一去不回。16岁时,他独自去江苏找妈妈。在步行了一天一夜后才来到妈妈生活的小村子。当他激动地叫出“妈妈”时,换来的却是母亲一记响亮的耳光:“你别叫我妈妈!”这一下子打碎了杨阳心中最后一丝对亲情的渴望。他悲痛欲绝,跪拜了妈妈,扭头离开,从此开始了流浪的生活,从四川来到北京。
在北京,杨阳白天找活干,晚上露宿街头。公园、医院、网吧他都住过。由于他有严重的心脏病,干不了重活,一次次被辞退。一次,杨阳昏倒在街头,被好心人送进北京同仁医院。急诊室主任付研教授挽救了他的生命。后来,在北京电视台“知心家庭・谁在说”节目的呼吁下,社会各界人士为杨阳捐赠了三万元钱,治好了他的心脏病。在一次春节联欢晚会上,主持人李湘听了杨阳的遭遇后,帮他联系了一所高等学校,并承担了他全部的学费。
北京电视台制片人田向平得知杨阳的故事后,自筹资金,拍摄了一部反映流浪儿童的话剧《美丽世界的孤儿》,邀请杨阳以亲身经历为主线,演绎自己的故事。从5月20日到6月3日,话剧在北京人艺小剧场连演15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观众无不动容于流浪孩子的艰辛与内心世界的挣扎。
话剧的主演、也是主人公原型杨阳在接受采访时说:“舞台是神圣的,舞台让我对生活有了更多的感悟,我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来帮助流浪儿童。孩子们很可怜,但他们有理想,有激情,关心流浪儿童光靠一个人的努力肯定是不够的,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让更多的杨阳得到关爱。帮助一个人,这份爱心就能传递给很多人。”
孤独的心灵需要大爱温暖
由杨阳的故事发端,让人不得不联想到一个关爱流浪儿童的大命题――如何能真正走进流浪儿童的心中。与此对应的事实是:不少流浪儿童拒绝社会团体和民政机构的救助,甘愿流浪街头。
卢勤认为,每一个流浪儿童背后都有一段不平常的经历,他们的心中充满了恐惧与怀疑。流浪儿童最需要的是有人能够融化他们心灵的冷寂与孤独,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要有大爱。
为了给每个流浪在北京的儿童找个家,2004年6月,北京正式成立了第一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让未成年人救助机构成为全国各地来北京的流浪儿童得到保护和关爱的家,就是靠的大爱。
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杜国仕被流浪孩子们称为杜伯伯。对于这里救助过的流浪儿童,他和工作人员的称呼都是“我的孩子”。因为他们觉得只有用慈父慈母的心态去对待他们,才能让他们真正有安全感,感到有人时刻在爱着他们。
为了让孩子们在救助保护中心有家的感觉,每一位来到救助保护中心的儿童都会得到一套崭新的生活用具、一套内衣和两套量体裁剪的制服。女孩子还能得到一人一个床头柜的特殊照顾。他们就餐和活动的场所到处张贴着卡通形象和名人名言。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他们正在空调开放的房间里观看动画片,每人面前都放有一只个人专用的不锈钢杯子,宿舍里还能够洗热水澡。
光有硬件还不够。老师们认为,要让流浪儿童有“平等”的感觉,更重要的还是尊重他们的人格。在这里,没有呵斥,有的是尽心看护;没有惩罚,有的是细心纠正;没有寂寞,有的是团结友爱。同时,每天的学习和一月一次的外出是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的。
打开课程安排,语文课:童谣《校园文明歌》;数学课:按规律数数;音体课:听音乐左右分队走;品德课:英雄方志敏;法律课:什么是监护人;美工课:折纸……开设的课程一个月前就编排好了,老师们认真备课,并严格按照课表和作息时间上课。
对于这样的关怀和给予,卢勤认为十分必要:“一个有爱心、有志气的孩子,在接受了人们的帮助之后,会向周围辐射出更大的能量。”
用法律保障流浪儿童的权益
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这个家确实温馨,但孩子们最希望的还是回到自己的家。杜国仕介绍说,中心只能作为救助保护流浪儿童的过渡场所,最重要的工作还是帮他们找到自己的家。为孩子找家往往颇费周折,有的儿童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有的不知道自己几岁;有的儿童是被人拐卖已经记不得家;有的儿童是因为赌气不愿回家;有的儿童父母离异有家难回……在这背后的根本原因,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保障问题。
6月1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日子。一部深入解读最新法规、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著述《关爱孩子面对面》,由群众出版社出版。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翼平在图书首发式上指出,全社会特别是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切实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努力。
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康树华认为,流浪儿童是未成年人中最易受到不法侵害的群体,保障流浪孩子的权益,必须坚持“法”字当头。
康树华指出,在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已经明显体现了诸多可以应用于流浪儿童保护的法条――
第二章家庭保护部分,针对一些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问题,增加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和“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两个法条。
第四章社会保护部分,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胁迫未成年人乞讨等问题,增加了“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法条。
第五章司法保护部分,针对未成年人涉世不深、尚在成长的特点,除了增加新规定外,还作了多方面补充。比如补充了“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规定。
在看到法律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的同时,专家指出,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精神,切实保障流浪儿童的合法权益还需要有与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的出台。
图片说明:曾经流浪的杨阳(中)在话剧《美丽世界的孤儿》中上演了自己的一段亲身经历。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