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教育部要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2007-06-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汪大勇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记者汪大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日前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批转发布。教育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根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规划纲要》的工作。

通知要求,全国教育系统各

级领导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广泛组织《规划纲要》的学习,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师生员工全面、深入地了解《规划纲要》,统一思想,振奋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打好基础。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认真做好规划衔接工作,使本地区、本部门的“十一五”规划与《规划纲要》的思路、目标和要求一致起来;要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重点,针对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工作方案,认真贯彻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测工作,努力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