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31日电(记者郭扶庚)高考临近,教育部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监察部门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加大监察工作力度,继续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监察部门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监察部门要加大防范和严惩高校“体制外”招生、打击招生诈骗活动的工作力度,要加强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高校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高校直接或变相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严禁高校违规在国家招生体制之外录取学生;要坚决把住高考报名、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及新生入学四个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