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4日电(记者齐芳)《中国应对气侯变化国家方案》(简称《国家方案》)今天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应对气侯变化的全面的政策性文件,也是发展中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应对气侯变化的国家方案。
《国家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几十名专家,历时两年编制完成。《国家方案》全面回顾
《国家方案》指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要坚持六项原则,即: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应对气候变化,遵循《气候公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减缓与适应并重,将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其它相关政策有机结合,依靠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以及积极参与、广泛合作的原则。
按照《国家方案》的部署,到2010年,我国将努力实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两大目标,其中包括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达到20%;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重达到16%等量化指标。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方面,《国家方案》把能源生产和转换、提高能源效率与节约能源、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林业和城市废弃物确定为重点领域,预计通过加快水电开发步伐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在“十一五”期间可实现节能2.4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约5.5亿吨。在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方面,农业、森林和其他自然生态系统、水资源、海岸带及沿海地区则是《国家方案》确定的重点领域。
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表示,《国家方案》的颁布实施,彰显了中国政府负责任大国的态度,将对我国的应对气侯变化工作产生积极的作用,也将对世界应对气侯变化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