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捷从司法部获悉,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5日、16日举行。今年司法考试对大纲进行了调整:根据法学理论的更新和现行法律法规的变化,增删了少量知识点;在原大纲的基础上,增加各学科各章节对知识点掌握程度的基本要求;增加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名录。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重申,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司法部已制定出版《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