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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就业的现实意义

2007-06-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宋新海 我有话说

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城乡就业就是要打破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用行政手段将劳动力人为地分割成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以及本地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的就业管理体制,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让所有劳动力都能够自主地选择职业和工作地

点,在城乡间、区域间和行业间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的自由公平竞争,并逐步建立起与此相适应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城乡就业对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进一步深化改革都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统筹城乡就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关于“五个统筹”的要求,排在第一位的是统筹城乡发展。城乡关系始终是影响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做好人的工作。发展最终要靠劳动力这个最活跃的生产要素。而要发展就必须充分地调动起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人这个最活跃的生产要素得到合理的配置。

现实中的问题是城乡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人为地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使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得不到合理转移,不能与生产资料有效结合,因而转化不成现实的生产力,限制了发展。因此,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首先要做的是统筹城乡之间人的发展,统筹城乡之间的劳动就业。

第二、统筹城乡就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构建和谐社会一定要做到人与人之间能够和谐相处,这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人与人之间能否和谐相处,固然有很多因素在起作用,但就一个社会的整体而言,贫富差距则是最为关键的因素。以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来看,目前我国城乡各自作为两个单独的部分其差距本身并不是很大,但是把城乡综合在一起就达到0.46,这说明主要是城乡差距造成了基尼系数的扩大。因此,就全国整体而言缩小贫富差距最主要的是要缩小城乡差距。要缩小城乡差距只有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使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传统农业中转移出来,转变生产方式,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内在素质。为了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很显然必须统筹城乡就业,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政策。

第三、统筹城乡就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和政策限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机制,使城乡共同增强发展能力,共同提高发展水平,共同分享发展成果。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分割开来,更不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对立起来,而是要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要跳出“三农”抓“三农”,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大格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一方面必须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好工业和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又必须着力培育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特别是培育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把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给予其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促进农民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统筹城乡就业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种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就业,不是单纯的农民进城和人口转移,也不是单纯的城市规模扩张,统筹城乡就业是对传统城乡二元结构的变革,是一种制度创新。过去我们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结构,不仅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很大,而且造成了与此相关的一系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这些都有待更新和调整。面对新时期、新阶段、新任务的要求,必须与时俱进,提出新思路、新战略、新举措。统筹城乡就业就要破除城乡壁垒,打通城乡劳动力交流渠道,取消地域、户籍、行业等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性政策。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实现用人单位自主用工,劳动者公平竞争就业。为此就必须深化就业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

为了将统筹城乡就业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必须建立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户籍、土地、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改革。要重点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逐步解决长期在城镇就业和居住农民工的户籍问题,探索引导已在城镇实现稳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为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创造条件。要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制度,优先解决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要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限制性规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建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国民教育体系,使进城农民在就业、医疗、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统筹城乡就业是关系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我们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才能将这项工作做好,才能为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提供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并最终实现城乡共同富裕。(作者单位:中共山西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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