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0日电(记者郭扶庚通讯员曾琪)近日,教育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尽快在中等职业学校增加开设保安专业、扩大保安专业招生规模,使得保安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在短期内有较大水平提高。
据了解,保安队伍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支重要安全防范力
通知强调,中等职业学校保安专业的培养目标是面向保安服务行业,培养具有法律素养,具备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保安劳务服务和保安技术服务一线工作的中初级保安服务和管理人才。有关部门将支持和帮助具备条件的职业学校建立保安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学生每完成一项教学与训练项目或课题后,适时组织相应职业(岗位)、工种的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核发保安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
通知要求,招生学校要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衡量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