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0日电(记者李玉兰)教育部日前发布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教育事业取得新进展。
统计显示,到2006年底,全国96%的县(市、区)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小学招生数比上年增加了57.61万人,增量主要在农村,学校数则减少2.46万所。小学学龄儿
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及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数均有增加。2006年全国增加特殊教育学校12所,达到1605所,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9.38%和61.12%。残疾儿童毕业人数4.52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
统计表明,全国普通高中比上年增加61所,招生总数下降0.74%。生师比18.13:1。各项办学条件均比上年有所改善。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4693所,比上年增加227所。招生747.82万人,比上年增加92.16万人;在校生1809.89万人,比上年增加209.85万人。
统计还显示,2006年,全国增加普通高等学校75所,成人高等学校减少37所。高等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规模持续增加。2006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25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2%。统计表明,全国全年共扫除文盲164.61万人,仍有167.46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