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又称《前汉书》,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东汉班固撰,主要记述汉高祖元年(前206年)至王莽地皇四年(23年)共二百三十年的史事,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
班固(32-92年),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曾任兰台令史、玄武司马等职。建武三十年(54年),班固在
《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汉书》因袭了《史记》的体例,但做了一些改变和创新,如“本纪”称“纪”,“列传”称“传”,改“书”为“志”,“世家”取消并入“列传”等。这些变化,被后来的纪传体史书所沿袭。
《汉书》新创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艺文志》。《刑法志》叙述了汉代法律内容及制度沿革;《五行志》记述五行灾异的神秘学说,载有许多自然灾害、地震、日月蚀的记录;《地理志》记录了当时的行政区划及其沿革、户口数字及有关各地物产、经济发展状况、民情风俗等;《艺文志》记述了各学术别派的源流、学术主旨、存世书籍,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此外,《汉书》还创立了《古今人表》和《百官公卿表》。
《汉书》文辞渊雅,叙事详赡,继《史记》之后,进一步完善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并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保存的历史资料比较丰富,是研究西汉历史的重要史籍。(郑任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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