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7日电(记者吕贤如)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发布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等3个省、直辖市26家企业生产的27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1%。
据介绍,手持式电子信息产品是指除专用通讯终端以外的各种袖珍型手持式电子辞典、电子记事簿、手持式计算机、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少数产品中文字型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部分产品电磁兼容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主要是产品在使用时会出现死机、丢失数据或数据乱码等现象。
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详细内容见国家质检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