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院“执行难”问题,2006
让“执行难”不再难
这些年,一些案件虽判决生效,却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执行不了,造成了大量积案,上访事件屡屡发生。老百姓叹道,执行难成了“天下第一难”!“执行难”破坏了社会诚信度,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了社会和谐,破坏了社会稳定。
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2006年2月间,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在专门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上指出:党的领导是做好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工作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解决执行难问题摆在重要位置,旗帜鲜明地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公正行使执行权,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多次强调:从根本上说,破解“执行难”,是考验我们共产党人执政能力的大问题,是关系民生的大问题。在法律面前,一切不执行的理由都站不住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一切有利于执行的措施都可以采取。
面对17万多起执行积案,河南省委政法委推出了6月底结案率40%,9月底60%,年底达到80%的总体方案。为确保“执行”进度和质量,河南省委政法委陆续推出了“联席会议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和媒体定期公告“点名”等举措。
“挂牌督办”是河南省高院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打出的一记重拳。河南省原长葛市化肥厂欠新密市超化镇超化村委会煤款案,是河南省高院首批挂牌督办、积压了12年的“骨头”案。此案在执行中,由于被执行主体特殊、地方干预等原因一直未结,当事人不断上访告状。此案挂牌督办后,长葛市法院院长周占胜向该市财政局、经委反复解释法律规定,阐明利害关系。最终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06年3月8日,长葛市财政局一次性还清7.4万元。像这类案件,全省共挂牌督办170件。
随着执行工作的进展,难度越来越大。2006年8月上旬,河南省委政法委迎难而上,建立、启动了由河南省高院、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等9部门组成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制约机制,对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被执行人融资、投资、招投标等重大经济活动实行联合限制。联动制约机制启动以来,先后对1235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这些被执行人就范。
叫“老赖们”赖不掉
尊敬的李书记:
“真诚感谢您和省清欠办、法院的有关领导,您们执政为民、执法如山,为我们追回了拖欠7年的工程款,救了我们的民工,也让我九泉之下的丈夫得以瞑目……”
记者在读这封沉甸甸的感谢信时,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承先讲述了这起案件:被执行人是开封市政府下属的第一招待所。40多万元工程款一拖就是7年。农民工和讨债人到工程承包人明秀梅家讨债数百次,她丈夫百余次找第一招待所要债就是没有,他含屈去世。当30多名农民工拿到40多万元救命钱时,明秀梅对法官哭诉着说,“你们没让法律文书成为白条,我可以告慰我那九泉之下的亲人了。”此案是典型的党委协调督办、强制执行的涉府积案。
河南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曹卫平告诉记者,行政干预、赖账和无力偿还是法院“执行难”的三大顽症。针对赖账,河南省各级法院设立了有奖举报电话,随着举报不断,使一些积案有了突破口。
记者在焦作市法院看到了一组数据:从2006年3月20日开始,焦作各县、区多次召开公捕大会,对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人员司法拘留201人,起诉到法院的43人,被判处刑法处罚的42人。百姓高兴地说,“赖账户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早该这样制裁了”。一年多来,河南省先后把1万多名“老赖”“请”进拘留所,有的几小时就拿出了钱结案。
“救助基金”关注民生
针对一些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下落不明和有的申请执行人是低保户、下岗职工、残疾人等情况,河南省124个县(市、区)共拨出2600多万元,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及时执结了一大批作为特困群体的被执行人及申请人积案。
1997年,河南省洛阳的胡某向残疾人马红梅借款4300元,此后胡某就消失了,马红梅多次讨欠款无果,成了心病,患上了轻度精神分裂症。鉴于此,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启动了“执行救助金”。当法官把4300元送到马红梅家时,她一把夺过钱,喃喃地说:“我的钱,我的钱……”这些钱来自洛阳市涧西区法院全院干警捐助的3万元和争取到的区财政20万元设立的“执行救助金”。“执行”工作以来,符合救助条件的马红梅等42名申请执行人受益。
郑州市中原区是这类执行积案的“重灾区”,郑州市中原区政府拨出100万元设立了法院司法救助基金。对此,郑州市中原区区长王贵欣对记者说,“救助基金”破解了多年来困扰法院执行的难题,我们要把“执行难”当作最核心的民生问题来办。在“大执行”中,我区财力虽不富裕,但必须拨出100万元“救助基金”,这笔钱能救助那些期盼执行和无力偿还的人群。
针对河南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河南省高院执行局局长曹卫平认为,这次执行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们却感到很脆弱,因为“执行难”问题还会反复。鉴于这次成功经验,“党委联席会议”要继续坚持,联动制约机制亟待上升到法律层面,要尽快推出《强制执行法》,把“执行”工作制度化、法律化。(标题书法:沙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