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清晨,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发生里氏6.4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特别关心,胡锦涛总书记亲自过问灾情,温家宝总理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并亲赴地震灾区检查抗震救灾工作,慰问受灾群众。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救灾款物、安排救灾资金,积极帮助受灾地区抗震救灾,重建家园,恢
紧急启动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响应
地震发生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响应,民政部常务副部长李立国带队,国家发改委、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卫生部、中国地震局等十部委组成的国务院抗震救灾工作组,于3日下午赶赴云南地震灾区,核查灾情,慰问灾民,协助当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财政部会同民政部于6月4日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应急资金2700万元,帮助云南普洱地震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为支持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民政部于地震当天紧急调拨5000顶中央救灾帐篷,后又于6月4日增拨10000顶,累计向灾区调拨中央救灾帐篷15000顶。
云南省各级政府也紧急筹措资金,用于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和部分生命线工程抢修。宁洱县提出了确保受灾户“七有”目标,即有“一顶帐篷、一袋米、一桶油、一箱水、一床被子、一支电筒、一包蜡烛”,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组织农业部门搞好抗灾自救
宁洱县是个农业县,地震给当地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造成较大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4.27亿元。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农业部立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责成云南省农业厅尽快派出工作组,前往灾区,慰问灾民,组织农业部门搞好抗灾自救工作。云南省农业厅于6月4日派出抗震救灾工作组,深入重灾区,指导当地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搞好死亡牲畜无害化处理、灾毁农田修复、病虫害防治等灾后生产恢复工作。针对普洱市的地震灾情,农业部研究提出了三条支持意见:一是从前期拨付给云南省的300万元农业抗旱救灾资金中拿出100万元用于支持宁洱县抗震救灾。二是争取近期给云南普洱再安排一笔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三是在今年安排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时,向普洱市予以倾斜。
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6月4日,中央财政已安排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应急资金2700万元拨付给地震灾区,6月13日,中央财政还一次性安排救灾综合财力补助资金3亿元,用于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保障灾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尽快恢复正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安排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地震发生后,发展改革委及时与云南省取得联系,密切关注灾情的发展和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在灾后灾区上报恢复重建项目计划后,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抓紧下达投资计划,帮助地震灾区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