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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并非是“越治越污”

2007-06-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张翼 我有话说

“为什么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会出现越治越污的情况?”“蓝藻事件最新进展如何?”由中宣部宣教局主办的“关注民生――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网上谈系列活动――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今天举行。中宣部宣教局副局长李晓军、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巡视员陈祖新、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巡视员翟青、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

控制司副司长李新民与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

座谈会期间,主办此次座谈的新华网发展论坛最高同时在线人数近20万人,3万人在线收看视频报道,现场提问600多条。光明网、人民网、央视国际、中青网等联合转播。

在回答网民的为何“越治越污”问题时,陈祖新说:“原因至少有这样几个方面:第一,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相当粗放,付出了很大的环境代价;第二,我们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现在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的阶段。在这样一个阶段,需要有重化工工业来支撑,重化工工业比重比较大,污染强度也比较大。发达国家工业化上百年的时间,在我们国家很可能压缩成几十年的时间,各种环境问题集中呈现;第三,我们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之中,环境保护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第四,我们有些地方没有正确处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或者说没有摆正环境保护的位置,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

李新民则指出,从现象上感觉是越治越污,但无论是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投入方面我国都有了长足的进展。比如2006年和1996年相比,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数,比1996年提升了20多个百分点。严重污染环境的,比如劣于三级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下降了十几个百分点。这说明“越治越污”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由于重化工工业的高速增长,新增产业不断增加,新排放量增加,尽管控制在很低水平,但还要排放。还有就是虽然加大了存量的削减力度,但在环境治理上有一定滞后效应,不可能今天投入,明天就见效果。

对于网民十分关注的环保治理责任制问题,翟青说,国务院最近刚刚发了15号文件,其中一条就是要对节能减排实行问责制,就是要把节能减排的完成情况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中,把完成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这样资源节约、污染物减排等工作可能会迎来一个更好的局面。(本报北京6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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