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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高校招生确保公平公正

2007-06-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19日电(记者丰捷)为确保2007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公正、公开、规范、有序,教育部今天作出部署,提出从今年起将实行严格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同时要求各省级招办切实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增加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机会。

教育部要求各地切实做好

网上录取各项安全保障和数据准备,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各地、各部门和高等学校要严格执行报经教育部汇总备案并分送各省(区、市)的2007年招生来源计划。严禁省级招办为争取调整计划随意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为保证计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各省级招办应在批次录取开始前,向有关高等学校及时提供生源统计情况,同时要完善录取信息确认工作。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要确保所有被录取考生都可以在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查到录取结果。

今年,教育部特别要求各省级招办因地制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增加非第一志愿高分考生录取机会;要与高等学校加强沟通,不断完善地方各级招生信访服务机构和高等学校组成的信访服务网络,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成立省级招生监察(仲裁)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考生、高等学校和本地招生部门在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认真核实考生填写的邮编和地址,确保高考录取通知书及时、准确,直接寄至已录取考生本人。各省级招办和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残疾等困难群体考生的关心和服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教育部今年还要求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树立和巩固招生部门在招生宣传中的权威性,把握招生部门在招生宣传中的主动权;要根据录取工作的进程和特点,把握最佳时机,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把招生录取政策、规则、进度安排、执行结果等内容宣传到每一位考生;要继续加大对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07年录取的学生顺利入学。各省级招办应结合有关方面查处的非法招生中介诈骗典型案例,对考生及家长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增强考生对违规录取和各类招生诈骗行为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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