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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电影公司在美打赢版权官司

2007-06-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莫斯科记者韩显阳 我有话说

俄罗斯两家最大的电影公司――莫斯科电影制片厂和列宁格勒电影制片厂在美国当地首例影视盗版审理案中胜诉。纽约东部联邦区级法院15日一审判决,责令将俄罗斯最流行影带制作成盗版DVD光盘的美国公司“圣彼得堡书店”

向两家俄罗斯电影厂赔偿275万美元。

2002年春天,“莫斯科电影制片厂”、出版DVD和录像带的“大计划”公司以及“莫影厂”在美国的代理公司“Close―Up国际配送”公司起诉美国纽约“圣彼得堡书店”及其书店持有者约瑟夫・别罗夫和娜塔莉娅・奥尔洛娃,请求法院认定其两人侵犯了俄罗斯公司的著作权。起诉状指出,别罗夫等人从1999年到2002年共非法翻录数百盘“莫影厂”的胶片,其中包括列昂尼德・盖德的全部喜剧,而总盗版录像带和DVD高达28万张。案件审理中,法院封存了纽约“圣彼得堡书店”仓库内几卡车的录像带和DVD。法官戴维・特列伊戈尔认定,两个美国公民非法复制了383盘俄罗斯电影胶片以及1400张“Close―Up国际配送”公司制作的光盘。最后,联邦区法院陪审团成员确定了275万美元赔偿数额。

法庭15日宣判时,坐在被告席上的只有约瑟夫・别罗夫。在此之前,娜塔莉娅・奥尔洛娃同“Close―Up国际配送”公司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奥尔洛娃同意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并承诺在未来5年时间里只购买“莫影厂”、“列影厂”合法出品的音像产品。

对于法庭支付275万美元的判决,别罗夫表示不服。其辩护律师杰弗・辛捷尔斯声称:“陪审团是在虚假事实基础上做出的判决,我们将保留上诉的权利。”而“Close―Up国际配送”公司法人米哈伊尔・舍伊金则表示:“对于原告来说,不能说这是一笔大数目。但对被告而言,近300万美元的罚款和赔偿足够让他汲取教训,不再犯同样错误。”

日前,俄罗斯在北美的影视代理公司宣布,它们不会仅仅满足这一起判决。“Close―Up国际配送”公司法人米哈伊尔・舍伊金说,俄罗斯电影公司已经向加拿大安大略省提起22起诉讼案,起诉一些前苏联移民开办的商店和录像带租售点,总案值高达3.4亿美元。同时,“Close―Up国际配送”公司还将追加起诉别罗夫,将赔偿金额从275万增加到500万美元。

在美国打赢了版权官司,不仅有助于俄罗斯的著作权人在美国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且俄罗斯政府在今后同华盛顿的谈判中,可以就其不时向莫斯科指责存在的盗版问题亮出“政治王牌”。长期以来,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定期致信布什政府,要求对俄罗斯实施经济制裁,理由是由于对盗版行为缺乏有效管理而使美国版权人损失100亿美元。现在,莫斯科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华盛顿说,美国自身的版权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指责俄罗斯之前,应当检讨本国的版权问题。

俄罗斯联邦文化和电影署署长米哈伊尔・什维德科伊对此判决的意义给予高度评价。他说:“这绝不是个案,而是一个重要案例。”莫影厂集团总经理沙赫纳扎罗夫指出,针对俄罗斯电影产品的盗版行为屡见不鲜,而美国方面一般都视而不见。俄罗斯“图卢彼耶娃、奥西波夫及其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图卢彼耶娃认为:“这当然是一起政治事件,华盛顿一直在指责俄罗斯是盗版国家,现在俄罗斯政府可以做出相类似的回应了!”(本报莫斯科6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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