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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以“超时默许”制强力提高审批效率

2007-06-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国圣 我有话说

本报重庆6月22日电自从重庆市政府出台“超时默许”制和“缺席默许”制后,重庆市拥有行政审批权部门的发现,“拖着不办”这一招现在再也不灵了。不仅不灵了,还有可能给部门或者个人带来严重后果。

2006年12月24日,重庆市政府以正式文件宣布,从当日起,到全市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

申请审批的群众和企业,将受到“超时默许”“缺席默认”制度的保障。

重庆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李殿勋说,“超时默许”制即对群众和企业手续齐全有效的审批申请,有关部门受理后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又没有作出合理解释,并未书面说明延期理由和延长时间的,或在延期承诺时限内仍未作出决定的审批事项,将被视为部门默认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向群众和企业出具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行政审批决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超时部门承担。“缺席默认”制即对在联合办理审批项目中拒绝参与和不接受服务大厅管理机构或牵头部门协调的部门,服务大厅或牵头部门视缺席部门默认议定事项,即按既定程序启动审批程序,并由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相关审批决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缺席部门承担。

直辖以来,重庆一直着力通过制度建设提高审批效率,在过去的10年中,市委、市政府先后6次减少审批项目。基于行政审批项目七成集中在建设领域的现实,重庆市又于2005年启动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五大环节有限并联”改革。在全国率先对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改革,由市发改委牵头立项环节,市规划局牵头规划环节,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用地环节,市建委牵头设计和验收环节,以这四个牵头部门实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初步设计审批等审批项目为依托,将消防、园林、人防、水利等部门实施的相关行政审批与其进行并联,并联项目共计37项。通过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并联审批,使几项、甚至十几项行政审批能够在同一时段内同时进行、同时完成,从而提高审批效率。

为确保“五大环节有限并联”收到实效,改革方案还配套推出了主协办工作制度、减少前置性行政审批、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快“一站式办公”和严格审批时限等具体规定。为切实达到缩短审批时间的目的,改革方案对并联审批的时限作了严格限定,要求主办部门应自统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主办事项的审批(备案),除竣工验收备案不得延长备案期限外,建设项目重大、复杂的,经主办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协办部门应自统一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办部门回复审批意见,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回复。这些措施,使重庆建设项目的平均审批时间由原来的350天左右压缩到110天,审批关口精简了五分之四。

从2007年1月1日起,重庆市又实施行政审批新规,全面提速行政审批。新规规定,市级部门行政审批15个工作日内给答复,区县政府代为接件处理的,市级部门20个工作日内给答复。与此同时,重庆市政府承诺,从2007年起,全市行政审批项目总量实行动态性的“只减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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