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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计划发布

2007-06-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豫斯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3日电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计划今天在京发布。从即日起,北京奥运会21880名火炬手将由各选拔主体以组织系统推荐、选拔和社会公开报名选拔方式面向全球选拔,同时,在中国境内还要选拔5000名护跑手。

火炬手选拔工作是奥运会火炬接力运行筹备阶段的核心工作。在奥林匹克圣火

从希腊奥林匹亚传递到举办城市的旅程中,火炬手化身为奥林匹克理想的承载者,他们肩负着传递圣火、传播奥林匹克精神、传递友谊与和平信息的使命。根据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计划,北京奥运会火炬手总数为21880名,其中境内(指中国奥委会辖区境内)传递火炬手19400名,境外(指非中国奥委会辖区境内)传递火炬手2480名。

火炬手选拔工作将紧紧围绕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和谐之旅”的主题,以“点燃激情传递梦想”为口号,充分体现广泛参与性;确保火炬手、护跑手选拔工作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选出最有资格传递奥林匹克圣火的火炬手。火炬手选拔工作将成为传播奥林匹克精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展示中国人民精神风貌,营造喜庆、热烈、浓厚奥运氛围的重要活动。

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标准根据国际奥委会火炬手选拔原则并参考往届奥运会火炬手选拔标准制定。北京奥运会境内火炬手应符合以下标准:1、热爱祖国,热爱奥林匹克运动;2、实践北京奥运会举办理念,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3、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突出成绩,或自身经历对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4、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5、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或在奥运会历史上取得过优异成绩。

境外火炬手应符合以下标准:1、拥护奥林匹克精神、热爱奥林匹克运动;2、支持北京2008年奥运会;3、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突出贡献,或自身经历对于他人有教育和激励意义;4、热心志愿服务,品德高尚、乐于奉献;5、为推动奥林匹克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或在奥运会历史上取得过优异成绩。

根据国际奥委会规定、奥运会惯例以及北京奥组委与国际奥委会、中国奥委会、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达成的协议,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主体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中国奥委会;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奥林匹克大家庭;相关国家(地区)奥委会和传递城市;北京奥组委。

上述主体将通过组织系统推荐、选拔和社会公开报名的方式开展火炬手选拔工作。组织系统推荐的方式是指选拔主体按行政区域或组织系统进行推荐提名,履行评审程序,完成火炬手选拔工作。社会公开报名选拔方式是指选拔主体公布火炬手标准、选拔数量、选拔规则、报名办法,提供报名表格,在广大报名者中按相关评审程序完成火炬手选拔工作。选拔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或合并使用上述两种选拔方式选拔火炬手。

为通过火炬接力开展奥林匹克教育,鼓励青少年了解奥运、支持奥运、参与奥运,展示当代中国青年一代的良好形象,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活动特设火炬接力护跑手。护跑手的任务是为火炬手、特别是为火炬手中的残疾人士传递圣火提供支持,必要时帮助火炬手完成传递任务。

护跑手的分配按照2名护跑手为8名火炬手护跑的比例选拔,总数约5000人。除应具备火炬手所有的条件外,护跑手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在17周岁以上;2、能在20分钟内轻松跑完3公里;3、能跟得上身体素质好的火炬手;4、能在多个接力路段进行护跑。护跑手选拔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按照北京奥组委统一制定的标准、规则和指南进行。

北京奥运会火炬手分配范围及比例为:

1.境内传递19400名。

1)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11534名,占总数的59.45%。

2)中国奥委会(含珠峰)1880名,占总数的9.69%。

3)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和奥运会各级赞助商5586名,占总数的28.79%。

4)奥林匹克大家庭(国际奥委会、各国家奥委会和单项国际体育联合会)200名,占总数1.03%。

5)北京奥组委200名,占总数的1.03%。

2.境外传递2480名。

1)各传递城市及所在国家(地区)奥委会1936名,占总数的78.06%.

2)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414名,占总数的16.7%。

3)北京奥组委130名,占总数的5.24%。护跑手分配为:

河南、山东、广东、四川省各189人;上海、天津、重庆市及西藏自治区各85人;其他省、自治区各137人;北京市140人;火炬接力全球合作伙伴750人。

据悉,6月23日北京奥组委正式发布《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火炬手选拔计划》。6月24日至25日,各选拔主体公布各自选拔方式,正式启动火炬手选拔工作。6月26日至10月31日,各选拔主体开展火炬手选拔活动,火炬手名单提交北京奥组委。11月1日至12月30日北京奥组委完成火炬手资格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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