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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系统食品农资打假成果显著

2007-06-2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6日电(记者吕贤如)国家质检总局在半年来的食品“打黑、打非”专项行动中,在为期四个月的春季农资专项打假中,成果显著,在保障食品安全、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察司司长韩毅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家质检总局从去年12月起在全国开展了“打黑、打非”(严厉打击

非法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和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今年5月底的不完全统计,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3万起,查获假冒伪劣食品货值近2亿元,取缔食品制假黑窝点180个,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37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起。

农资打假方面,今年1月至4月,全国质监系统共查处假劣农资案件9783起,其中,大案要案39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责任3起,查获假冒伪劣农资货值13206万元。据对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共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575万元。

韩毅介绍,在食品“打黑、打非”行动中,突出了五个重点:重点环节,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产品,即婴幼儿配方奶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日常消费量大、高风险食品,和群众对质量安全问题反映强烈的食品;重点厂家,即非法加工窝点以及有过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厂点;重点区域,即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较突出的地区;重点违法行为,即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制假制劣违法行为。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二是切实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力争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对仅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而无生产许可证的,责令停产整顿。整改不合格的,报告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对无证的,报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取缔。对没有按时取缔的,上报上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并由其报告同级政府公开曝光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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