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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万农民工进城子女2200万“留守儿童”

2007-06-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28日电(记者袁祥、殷泓)600万名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2200万名留在家乡的“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成为一个难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执法检查组今天建议国务院制定解决方案,使这些孩子和同龄人一样,享受到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近期的执法检查中

发现,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在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危房改造等方面仍面临许多困难,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是其中之一。

据有关部门估计,我国由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约有1.5亿人,这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必然现象。这些人员的子女,大约有600万人被带到了城市,还有2200万人留在了家乡,总数约占整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7%,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作义务教育执法检查报告时指出,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义务教育,目前虽然已确定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但接收的公办学校在数量上仍不能满足需求。而一些民办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又存在着经费困难的问题,有的城市还有相当数量的未经批准的学校,这些学校办学条件差,教育教学质量低。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失了正常的父母关爱和家庭教育,在监护和健康成长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关注的问题。

路甬祥说:“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单靠某一部门、地区或单位难以解决。”他建议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深入调查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使这些孩子和同龄人一样,在德、智、体等诸方面得到健康发展。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城市居民一样,都是城市文明和财富的创造者,在享有公共服务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路甬祥强调指出,“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他建议对这些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要求流入地政府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城镇化建设的高度出发,多尽一些责任,多增加一些投入。同时,流出地政府也应加强对流出人口子女受教育情况的跟踪和监督。

路甬祥表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除了政府和学校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他们在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外,要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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