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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动城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2007-07-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庄电一)城乡教育差距,在宁夏有望迅速缩小: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宁夏将有大批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进行为期一年的支教。除50岁以上男教师、45岁以上女教师外,所有城镇教师都将按计划分期、分批下乡支教。支教经历将从明年开始作为他们评聘职称、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

为改变农村教

育的落后状况,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联合制定了进一步推动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城乡教师互动机制和定期对口支教机制。按要求,所有城镇学校都有支援农村学校、特别是边远农村薄弱学校的义务。这种对口援助主要有三种类型:自治区和区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直属的大中专院校对山区学校的援助;川区各市县对山区各市县的援助;各市县辖区内城镇学校对农村学校的援助。

按宁夏的新规定,没有农村任教经历的教师都要到农村支教,新聘教师和新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均需先到农村支教一年以上。没有支教经历的中小学教师,不能晋升高级职称,不得评选骨干教师、特级教师。与此同时,各级教育部门每学期都要组织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到所辖农村学校讲学、辅导。还要选派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校长后备人选、中层干部到农村薄弱学校挂职。同时,农村薄弱学校的校长、中层干部则到城镇优质学校挂职,担任校长助理或副校长。对农村教师,则实施以“新课程、新理念、新技术和师德建设”为重点的全员培训计划,安排农村教师到城镇教学水平高的学校跟岗学习、进修,选送农村优秀教师到国内一流师范大学或其它高校进修。

为保证支教顺利进行,自治区有关部门规定,教师在支教期间的身份、隶属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待遇等仍由原渠道发放。考核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晋升职务。

有关人员认为,所有这些措施实施后,宁夏城乡的教育差距将会缩短,农村薄弱学校的面貌也将有较大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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