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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中资船舶悬挂五星红旗航行

2007-07-0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 记者冯蕾从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中国将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鼓励悬挂外旗的中资船舶回国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悬挂五星红旗航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国海运业健康发展,壮大国轮船队,针对我国从事国际航行船舶中有相当数量的船舶在境外登

记和悬挂外旗营运引发的相关问题,交通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的公告》,明确了享受特案免税政策的条件和申请程序,对符合条件的船舶,从今年7月1日起,两年内申请办理报关进口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申请船舶可选择上海、天津、大连为船籍港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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