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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林改第一村”福建洪田村

2007-07-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高建进 我有话说

“逼上梁山”的林改

绿瓦红墙、炊烟袅袅。夏日的太阳照在福建永安的这个小山村,却让人没有丝毫燥热的感觉。村前村后漫山遍野的森林树木,像个超级的大自然氧吧,不时把清凉和惬意送到身边。

这就是洪田村。正是这个不显眼的村庄,在9年前,悄然进行了一场“分山到户”

的变革,从而被誉为我国林改的“小岗村”。

“当时这样做,完全是迫于无奈,真有点像‘逼上梁山’。”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邓文山和时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赖兰亭,至今记忆犹新:那时候,村里频频发生盗伐树木事件。胆大的白天砍,胆小的晚上盗,其他村民觉得吃了亏,也纷纷参与乱砍滥伐,连大年初一晚上都有人摸上山去砍树。很快,盗伐从个别人发展到专业队。

那时,村干部把所有的时间都耗在抓盗伐上。但白天晚上满山巡查还是收效甚微。原来盗伐者各路口设放风人员,揣着传呼机,一发现有情况就打“444”,没有情况就打“666”。

林木林地产权不明晰,群众“靠山不能吃山”,是乱砍滥伐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再也不能眼看着一座座山头被砍光了,这样下去会断了子孙的活路。山地能不能也像土地一样,分给林农?这样的事,当时还没有政策依据,但是,对保护生态、发展生产、增加群众收入肯定有益。邓文山和赖兰亭达成共识,他们把分山到户的想法向当地市政府、镇政府和林业部门反映。“现在不好下文件支持,不过可以试一试,记住一定要把事情做好!”镇里和林业部门都这么表态。

1998年5月开始,一场前所未有的改革,在洪田村酝酿。从5月到9月的4个多月时间内,这个村先后20多次召开村两委和村民小组会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分山到户”。

洪田村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分山到户的村!

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

集中村民们的智慧,洪田村的林改进行得比较顺利:先摸清资源家底,再实行分山到户、联户经营。每人分得山地6.2亩,木材蓄积量16立方米。每户分别与洪田村委会、村林业合作社签订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

在把商品林分山到户的同时,洪田村把生态公益林以捆绑的形式,落实到承包户或联户管护,管护工资也分给承包户,如果发现生态公益林被砍,不仅管护工资要追回,而且还要“砍一罚十”。

“干部林”变成“自家林”,就是大不一样。分山到户后,大家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过去火烧山没人理,现在林子一有火情,大家都争先恐后上山扑救。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村民们夜以继日地巡山护林,林改以来,全村没有发生一起盗伐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如今的洪田村与9年前相比大不一样了。林改以来,全村造林更新面积达2113亩,森林资源总量从9.6万立方米增加到11.8万立方米,增长了23%。

资源多了,生态环境变好了,洪田村满山郁郁葱葱,水流清冽,空气清新。资源的增加,促进了林竹加工业发展。村里这几年林竹加工企业增至16家,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130多人,连同村里外出打工的60人,年增加劳务收入200万元,并带动了当地第三产业发展。2006年,洪田村人均纯收入5800元,其中林业收入占了3000元以上。

“洪田效应”沸腾八闽群山

9年前,邓文山和赖兰亭根本没有想到,他们的改革与实践,为推进福建省林权制度改革找到了一个突破口。

福建是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省份,全省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6亩,而人均林地面积4亩。由于改革前集体林产权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长期以来,林业发展缓慢,林农守着“金山银山”过穷日子。

2003年,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洪田村的做法,在八闽大地及时地进行了总结、规范、推广。福建林改的核心是产权,即保证农民拥有山林所有权、经营自主权、林木和林地的处置权。林改后,老百姓放心大胆投入,精耕细作,连绵不绝的八闽群山从此沸腾起来。

林业发展了。2005年以来,福建植树造林总面积连续3年每年超过200万亩,比改革前翻了一番。

林农收入增加了。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的农户从林业发展中获得的收入已占农户家庭收入的一半左右。与此同时,全省每年还利于民、反哺林业资金也高达20.48亿元。

农村经济激活了。林改后,福建林业总产值每年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居全国前列,成为林区经济的重要支柱,去年达1002亿元。

林区和谐了。林改从源头上铲除了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有效地杜绝了村干部“暗箱操作”乱卖山、乱花钱的现象,涉林腐败案件明显减少。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赢得了民心。松溪县花桥乡村头村村民自发集资1万多元,在村头竖了一块大石碑,把林改的政策和村规民约刻在上面。村民真义昌说:“林改政策好,写在纸上怕破掉,雕在木头上怕烂掉,刻在石碑上才能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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