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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已对三十八名司局级审计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007-07-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南宁7月6日电记者冯蕾今天从在这里闭幕的全国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审计机关建立了审前承诺制、审后回访制、审计组廉政组监督员制度和年终评比一票否决制等多项廉政制度,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的不断提高。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说,审计机关始终把廉政建设

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审计机关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制度。据了解,审计署2000年以来狠抓以“八不准”审计纪律为核心的廉政建设,要求下属机关及派出机构必须实行审计外勤费用自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食宿、交通、旅游等。许多地方建立了审计机关“一把手”离任审计制度,审计署已对38名司局级审计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一方面定期对党组和班子成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进行自查,一方面就住房、用车、兼职、赌博等问题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专项检查。湖北省鄂州市审计局在“八不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十不准”纪律,并向被审计单位发放附有“十不准”内容的廉政情况反馈卡,接受监督。

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为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创造了基础条件,促进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保证了审计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据统计,2003年以来,全国共审计49万多个单位,促进增收节支2300多亿元,向纪检、司法机关移送各类违法犯罪线索6700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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