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8日电 记者胡其峰日前从卫生部获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2000年发布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同时废止。
据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介绍,2000版的《规范》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表现为:原《规范》的某些要求和操作标准
毛群安表示,2007版《规范》强化了化妆品生产企业作为化妆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各类化妆品生产企业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不仅便于企业准确执行,也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化妆品企业的卫生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提供了具有针对性的法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