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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外地就医患者可回家报销

2007-07-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7月8日电(记者赵秋丽 特约记者李志臣 通讯员孙维华、钟金旺)近日,在山东省临清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里,八岔路镇前杨坟村村民孙树青数着刚刚报销的7957.52元钱,高兴得合不拢嘴。前不久,他母亲王清云患病在省肿瘤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去38288.25元。庆幸的是,由于他全家参加了新农合,按
规定,该市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当场给他母亲报销了部分医药费。仅交10元钱,就报销了将近8000元,这真让他们一家人喜出望外。

如今,像王清云这样参加新农合的患者,都可以享受在外地看病、回市合作医疗办当场报销的待遇。截至今年5月底,临清市合作医疗办共为151名外地就医患者报销344708.65元。原来,临清市外地就医患者回乡镇合作医疗办报销要等1个多月时间,为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简化报销程序,缩短报销时间,今年以来,该市调整为在外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的,可持患者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二张彩色照片到市合作医疗办办理市外就医备案。患者出院后,可凭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报销发生的住院费用,这一做法受到广大参合农民的好评。老赵庄镇找军营村患者史书田因患冠心病在北京安贞医院花去88013.54元,报销了10000元。回家后他给市合作医疗管理办送来一面写着“造福百姓,百病无忧”的锦旗,并激动地说:“合作医疗真是好,我要年年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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