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贵州威宁县新发乡中学两名老师采用拐骗、暴力恐吓等手段,胁迫18名13岁至17岁的女生“卖身”。在这条利益黑链上,人贩“教师”每逼女生卖身一次,可获利2000元至5000元。目前,操纵黑链的8名嫌疑人已被控制,另有4人在逃,而整个案件的受害人数尚需警方结案之时方能最终确定。
这是一起令人发
首先应该受到谴责的是两名人面兽心的主要案犯。他们虽披着“教师”那光荣的外衣,底下却是肮脏不堪的灵魂。一边是淳朴的孩子,一边是恶毒的交易,他们用欺骗和暴力将本应不相牵连的两个事项扭到了一起,将十几个孩子的人生及家庭毁于一旦。他们对于不义之财的疯狂追逐,已经使他们玷污了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践踏了道德伦理,泯灭了基本人性。将他们绳之以法,使恶行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社会正义之需,亦是对已有社会创伤的一种补救。
其次,我们要追究相关部门的失察之责。此次女生卖身案件发生时间长达一年,其间学校方面却未发现任何异常变化。两位主要案犯平素行为不端、恶迹昭彰,在学校内霸占公房、乱设小摊、聚众赌博,如此声名狼藉却未得到及时制止;学校有关领导以及当地政府部门接到情况反映,无所作为,听之任之,最终使作恶者有隙可乘,酿成严重事件。如果有关方面能够防范得早一些,处理得早一些,罪恶也许就近不了那些孩子们的身,家庭、学校和社会也就能免受一次沉重的伤痛。
在责问之余,我们还要看到的是乡村学校那些无可奈何的现状。在案发学校,“师资力量不足、教师素质不高”的确是事实。据报道,新发乡有教师140多名,缺编100多名,而现有的老师中还有70多名只是临时代课。在此情况下,尽管两名主要案犯“素质太差”,也成为学校无法放弃的选择。人员稀缺尚且如此,师德的考察与建设也就只能将就。在广大农村地区,这种因为教育资源不足而不得不“将就”的情形,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教师的供给和培养不足,是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落后地区学校教育的一个“弱项”。如何解决这一现状,当是有关部门面对此次事件需要深入思考的又一重大问题。
今年“六一”儿童节,案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给受害的孩子寄去了慰问金。然而,对于那些身心均受巨大伤害的孩子们而言,这样的慰问多半会勾起她们痛苦的回忆。她们及其家庭的伤痛,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许是永远)都难以消退。因而,在案件的后续处理上,相关各方还应从多个方面入手,尽最大努力弥补损失。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落到实处,让更多的孩子和家长懂得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理应从此事中吸取教训,力避类似悲剧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