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我国高等教育已从精英阶段步入大众化阶段。但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尽管众多地方高校的新生录取人数和在校生人数已经翻了几番,但在专业结构、培养目标与规格等方面仍然延续着精英教育的发展路径而没有多少变化,导致千校一面,专业结构失衡、大量毕业生结构性失业。所以实现专业转型不失为地方高校得以
职业性:地方高等院校专业转型的实践逻辑
长期以来,我国地方高等院校在践行高等教育首要职能――人才培养的问题上,其专业价值取向始终陷于扬学抑术、尊学贬术而难以自拔的境地。于是,进入我们视阈的是诸多地方高校无不效仿着重点大学,研究型、综合化成为众多地方高校追逐的发展目标。内在价值取向的不平衡导致了诸多地方高校人才培养职业化程度的严重欠缺。
从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逻辑来看,职业分工是现代高等教育专业设置的基本依据之一。职业是近代工业化社会及其社会职能分工的产物,最初,职业的划分和高等教育的专业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随着职业分化的日益成熟,科学技术逐渐渗透到职业活动,而职业对知识技术的要求日益提高,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不断提升。于是,职业知识技能、职业规范等开始进入到高等教育领域,成为专业设置和课程组织的重要依据,职业化亦逐步成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的基本考量。
专业是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等院校与社会需求的结合点,高等教育是否适应社会需求,适应程度如何,始终要通过所设置的专业及所培养的专业人才体现出来。从专业设置的实践逻辑来看,我国地方高等院校若想改变目前的"滞销"窘境,切实履行为社会培养人才的职能,必须实现由传统的精英时期“学术导向为主”向大众化阶段的“社会需求导向为主”转型。在课程组织和教学内容上,实现从偏重文化技术和理论知识转向重视就业技能和发展能力的转型,从重视学科性与专业性的教学内容向注重实践、关注职业走向的教学内容转型。
多样性:地方高等院校专业转型的成长模式
当下的中国高等教育在似乎激烈的竞争中,仍然延续着精英教育的专业―课程―职业的专业成长路线,相安无事地招生、培养与就业。由此,我们所看到的是大量的地方高校举办着大量的雷同专业,大量雷同专业培养的学生挣扎在求职的征途上。
诸多问题的产生也隐含着地方高等院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成本的无奈,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所带来的危机已经超出了对学生未来的关注。
为此,在已步入大众化的现实面前,地方高等院校意欲增加竞争力、提升办学效益,就必须转变传统的专业成长模式,以特色求发展,走多样化发展之路,采取学科―课程―职业―专业的专业成长路线,地方高校根据本校的专长学科作为适应社会需求的基础条件,在学分制的框架下学生先自由选择学科内课程,再针对自己以后所从事的职业,组合专业课程,最终达到专业规格和职业要求。在现实的专业框架下,各地方高校可首先采取过渡性的措施,一方面,在已有专业的基础上,办出自己专长的专业方向。另一方面,也可先按学科类别招生,然后视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和职业发展情况,再正式分化专业。
地方性:地方高等院校专业转型的设置视域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的专业目录的制订过多地依据了学科体系的分化,而对社会分工和职业发展的考量明显不足。对专业名称、学科划分、业务规格、主要专业课程等内容的格式化界定,使得来自于不同地区的不同类型院校不得不在狭窄而雷同的空间内加以选择。
我国是一个区域社会发展极不均衡的国家,高校种类庞多。从市场竞争的角度讲,地方高校更贴近区域社会,市场竞争体制迫使高校必须对区域社会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做出灵活的反应,不断调整专业设置,改革教学方法和课程组合,以有利于学生形成社会适应能力。在大众化的条件下,如果仍然实行全国统一的专业目录和专业要求,必然会带来雷同,地方高校也难以调整专业价值取向和变革专业成长模式,从而极大地限制地方院校的发展,不利于培养地方院校的办学特色,不利于地方高校为区域社会培养人才职能的实现。
为此,在专业设置的视域上,应该逐步向地方过渡,允许地方院校依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自主设置专业和界定专业规格。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应该只是一个指导性的参考目录,而非唯一的设置标准。从政府的角度看,实施学科专业评估应成为主要调控手段,主管部门乃至社会各界更多地应关注学校的专业设置条件、评估专业培养质量,而非过多地掌握审批程序乃至专业名称。(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