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1日电(记者郭扶庚)教育部今天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意见》,要求所有高年级师范生到中小学进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
《意见》指出,高师院校要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下,因地制宜地选择确定一批条件适中、集中连片的中小学作为相对稳定的师范生实习基
《意见》还要求高师院校积极推进教学管理改革,建立健全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规章制度;加强教育见习,做好师范生实习支教前的专业思想教育和教学技能培训,使学生基本具备从教能力;采取导师带队、师生结合、合理配置、成组派遣的方式,组建实习支教小组;要选派骨干教师担任实习支教的指导教师,在教师考核、职务聘任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体现积极的政策导向,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并深入中小学第一线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建立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对实习支教师范生的全程指导和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