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也是中国风景名胜区设立25周年。今年,风景名胜区将显露新亮点。
首先,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我国风景名胜区今年开始实行新的十六字方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这与1985年《暂行条例》的方针在原则上有很大的区别。《
其次,整治力度加大,验收门槛提高,成就展成2007年重头戏。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本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工作将全面检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管理机构设置、总体规划编制、标志标牌设立、核心景区划定、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违章建设拆除等各项整治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目前,各省级风景名胜区的主管部门已将本地区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验收工作的基本情况上报到建设部,下一步建设部将组织验收考评组贯彻落实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对非免检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在综合整治工作全面验收中不合格和全国排名后10位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将在全国通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建设部将建议国务院撤销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命名。据介绍,这将是历年整治工作以来的首次亮剑“除名”。林家宁介绍,为表彰综合整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与集体,展示25年来我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锦绣中华――中国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周年综合成就展”将于9月举行。林家宁说,综合成就展将进一步提升景区的科学管理水平,引导景区朝着“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