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冯永锋今天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7月初,国家环保总局对6市、2县、5个园区进行了“流域限批”,同时对38家企业(含6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挂牌督办”。为切实保障“流域限批”等行政手段的落实,国家环保总局与监察部决定,对5个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4家企业由两
它们分别是: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巢湖鑫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含山县皓天铸业有限公司和河北省沧州市河北小洋人乳品有限公司。以及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省莘县工业园区、临汾市襄汾县邓庄镇和景毛镇的工业相对集中区。
环保总局要求相关省环保部门督促地方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取缔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当地环境的应淘汰落后工艺,责令当地环保部门对未履行环评审批和不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治,依法处以罚款,并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监察部要求相关省监察机关要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坚持实事求是、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责任追究。
本报合肥7月12日电 (通讯员尹杭)面对近日我国重点湖泊富营养化突发的严峻形势,国家环保总局今天在合肥举办了全国湖泊污染防治会议。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会上指出:当前,湖泊治理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要对重点湖泊生态安全逐一进行评价,根据不同湖泊的治理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和论证,实行“一湖一策”,科学确定湖泊治理的目标。
如何实现“一湖一策”?周生贤提出了六条基本措施,通过严把环境准入关,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控制农村生活和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切实保障群众饮水用水安全,来遏制湖泊富营养化加重的趋势,逐步改善湖体水环境质量,努力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环境。
据了解,我国每年平均有20个天然湖泊在消亡,建国50年来已经减少了约1000个内陆湖泊;湖泊水环境恶化的趋势还在加剧,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一些河道丧失了使用功能;重点湖泊的水质仍在下降,太湖和滇池水质已达到劣V类,巢湖为V类;同时,这些湖泊都存在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可能性。
周生贤指出,在“三湖”(太湖、巢湖、滇池)流域,要制定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包括环境准入标准、工程治污标准、排污收费标准,并一律停止审批和建设排放含氮、磷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新建项目,对2008年6月底前达不到新排放标准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或关闭。在重点湖泊流域,禁止销售、生产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十一五”期间,全面淘汰或关闭生产能力达不到一定规模的小造纸、小酿造、小化工、小纺织、小印染等企业和生产装置。同时,严格控制围网养殖规模,“三湖”流域要于2008年底前全面取消湖泊围网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