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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事故为何频繁发生

2007-07-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郑北鹰 我有话说

近年来,我国因事故导致的直接死亡人数每年都在十余万人。虽然我们对有关不安全因素不断加大力度整顿,安全事故仍然此起彼伏,今年1月1日―5月13日,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发生3起,死亡93人,同比增加2起、61人。在当前相关安全措施出台力度空前、事故调查后处分严厉、国家相关部门和人员艰辛工作之际,为什么重

大安全事故依然频发,症结何在?

最近,记者随着“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对出现安全事故的一些原因进行了采访。

据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副总指挥、安全监察专员郭新庆分析,我国正处于工业化时代的加速发展期,未来的10年至20年是事故易发期;发达国家同样经历过工业化时代的事故易发期。英国用了70年、美国用了60年、日本用了20年才走出这个事故易发期。在这个时期,落后的、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转变,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脆弱,机制还不完善,一些地方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监察力度层层衰减;一些领导者或相关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大局意识不到位;少数官员失职渎职,甚至存在徇私舞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等问题。

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中国将“争取用10至15年时间走出事故易发期”。

事故原因何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总结出了当前煤矿安全领域存在的五大问题:

一是抗拒执法,非法生产。广东兴宁市大兴煤矿在证照不全的情况下,一直违法组织生产,盗采防水保安煤柱,组织工人冒险作业。二是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三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河北承德暖儿河煤矿在事故前1小时24分瓦斯浓度超限报警,仍继续冒险作业不撤离,造成重大伤亡。四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山西朔州细水煤矿是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但对其违法生产行为,多个检查组到该矿检查均未发现,驻矿安监员失职渎职。五是某些企业主、管理者为了追逐利润最大化,超负荷生产,视工人生命安全如儿戏。左云矿难发生后,人们得知为了减少投入、增加利润,矿主李付元没有给一个工人购买保险,连日常防护用品、作业工具都要工人自己购买,包括三轮车、工作服、矿灯等。

专家分析认为,造成中国煤矿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客观条件差。全国煤矿95%为井工矿,地质条件复杂、灾害种类繁多。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瓦斯、水、火、矿压、地温等灾害日趋严重。

安全基础薄弱。煤炭工业粗放型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相当一部分煤矿开采工艺落后、装备水平差,尤其是小煤矿数量多、分布广、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足。

整体素质低。一些小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仍然偏低。

供求压力大。经济高速发展,煤炭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不断攀升,也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此外,现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存在权力分散、职能交叉;监管部门难解地方保护瓶颈;地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与中央调整不能同步进行等问题。

渎职犯罪造成矿难频发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安全监管局局长周道明,女儿因车祸身亡他却因抢险没能见上女儿最后一面;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常德监察分局安全监察员张永成,煤矿老板们送他一个外号――“黑包公”……

在记者随着“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采访期间,听着安监干部劳模代表团的上述这些讲演,也和在场的听众一样,不禁热泪盈眶。但是,也有少数“老鼠屎”坏了安监干部队伍的形象。

山西省古交市安监局原局长闫全维是山西落马的第6个安监局局长。闫全维几年间收受的600多万元钱财,全部来自一个煤矿老板。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分局5人涉嫌受贿;山西省安监局设备处处长刁岷靠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敛财,办案人员从其办公室及住所共搜出现金500余万元。

据悉,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1383起,这些事故共造成死亡3970人,重伤806人,经济损失6.86亿余元。据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些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与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采矿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放弃监管职责,乃至滥用职权的渎职犯罪行为密不可分。

事故频发的根源是腐败

李毅中说,一些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是惨剧发生的重要原因,事故背后的腐败充当了保护伞,特别是山西省宁武县贾家堡煤矿发生的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这个县的煤炭工业局局长与矿山救护队负责人共同策划,并得到县委副书记和副县长的纵容,谎报事故死亡19人,瞒报17人。

一些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严重。有的监管单位滥用职权,违法批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企业从事生产活动,对企业主压缩安全投入的状况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视甚至纵容非法超强度开采,疏于监管;个别监管人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权钱交易,为非法矿主充当保护伞,导致矿工生命处于无保护境地。

在湖南省娄底市七一煤矿的“4.16”矿难中,一名叫聂清文的矿工临死前在矿帽上写下了骨肉亲情难分舍等遗言,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面对频发的矿难,面对每一个逝去的鲜活的矿工生命,娄底市掀起反腐风暴。在整治活动中,包括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局局长等46名和矿主勾结的官员纷纷落马。

广东省大兴煤矿“8.7”矿难,造成120多名矿工遇难。经最后调查,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受贿超过10万元,违规批准为该矿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山西临汾市,51名参与经营或者充当“保护伞”的干部受到查处。因私开矿问题,一个县的常务副县长被撤职,两个县的地矿局长被撤职,另外一个县的一名公安局副局长为非法矿主充当“保护伞”,也被撤销职务。

发生“5・18”特大煤矿透水事故,导致56名矿工遇难的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所在的张家场乡,乡党委、乡政府、乡人大主要负责人一起伙同矿主瞒报谎报、转移死者家属、销毁资料、抽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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