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记者李亚杰)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整体推进中不断深化,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扩大民主、引进
竞争机制: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1.5万余人
记者日前从中央组织部了解到,从2003年到2006年底,全国共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1.5万余人,其中厅局级390余人,县处级3800余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共20余万人,其中厅局级500多人,县处级2.8万人。有的地方探索厅处级联考、分类选拔的方式改进和完善公开选拔工作,即省(区、市)、市(地)联合公选厅、处级领导干部,统一发布信息、统一组织报名、统一考试阅卷、统一公布结果,规范了操作,整合了资源,降低了成本。一系列扩大民主的措施进一步扩大了选人视野,拓宽了选人渠道,丰富了干部选拔方式,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职前公示、试用期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全面推行。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中,对新一届领导班子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拟提拔人选在会议投票推荐的基础上还进行了差额二次推荐,实行了差额考察。
许多干部群众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比以前更加透明,干部考察也更加全面深入。有的群众说:“现在选人用人,把干部的提名权交给了我们普通百姓,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工作中体现了群众路线,给干部队伍带来了新气象。”
干部考核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完善
中央组织部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普遍运用,实现了考核评价制度的重要突破,既进一步扩大了民主,又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发现和选拔了一大批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同时,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也在抓紧试点。各地还普遍加强了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全国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领导干部6824人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职务任期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措施。2004年以来,全国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领导干部共有6824人,其中引咎辞职305人,责令辞职1204人,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有245人。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各地按照任期制的相关规定,对任期届满的干部不再提名,民主推荐得票不过半数或在全委会述职中获赞成票不过半数的领导干部也不再继续提名。
河北省、山东省青岛市等地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继续探索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不断加大。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全国有51%的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逐步建立。以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和监督机制为重点,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层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稳妥推进。以推进公开招聘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新机制,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取得良好成效。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51%的事业单位推行了聘用制度,59%的事业单位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逐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把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及时用制度巩固下来,是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仅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方面,2004年,中央印发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5+1”法规性文件;2005年,中央印发了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两个法规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公务员法;2006年,中央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及职务任期、交流、回避等法规文件,这些法规文件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文件一起,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