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

2007-07-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即将来临之际,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并印发《关于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方案》。该评选方案和表彰行动将对进一步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公

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社会风气不断得到改善,公民道德素养得到进一步提高,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崇尚先进、学习榜样蔚然成风,为人民服务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精神追求,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成为人民群众的普遍行动,同时,社会各个方面也都涌现出越来越多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模范人物。

我们也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多样文化的巨大冲击。有些人是非不明、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等现象也时有所见;有的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观念淡薄;少数党员干部信念动摇、贪污受贿,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这些问题的出现表明,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公众的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从而使全体人民的思想和道德状况能够更好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我国日益增强的国际文化影响力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仅需要我们进一步用“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人们行为的道德边界,也需要道德楷模的激励作用来激发人们的精神追求和道德行为。

今天,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有许许多多助人为乐的人、见义勇为的人、诚实守信的人、敬业奉献的人、孝老爱亲的人,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是公民道德行为的主流,他们更是影响社会风气的中坚力量。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正是弘扬正气,彰显高尚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举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要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促进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使评选表彰行动成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推动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使全社会形成更加安定和谐的良好氛围,以崭新的风貌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