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发出《关于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工作。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情况,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
问:请您谈谈为什么要在“公民道德宣传
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
答:今年9月20日,是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6周年,也是我国第5个“公民道德宣传日”。6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加强道德建设,广大干部群众热烈拥护,积极响应,形成了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高潮,涌现出一大批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北京、山西、广东、江西、青海等省市先后开展了“十大公德人物”、“十佳道德楷模”、“诚信建设使者”、“孝亲敬老楷模”等评选表彰活动。一些政府部门、人民团体以及新闻媒体也开展了评选道德建设先进人物的活动,对推动道德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许多干部群众希望开展面向全体公民的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一些专家建议设立“国家模范公民奖章”或“国家道德楷模奖”。为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经中央领导批准,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决定在第5个“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选择这个时候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把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作为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进一步促进《纲要》的实施,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今年评选表彰的是《纲要》颁布6年来涌现的道德模范,今后将在每年“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年度道德模范。
问:开展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当前,全国人民正在党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代前进需要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来引领,社会发展需要道德楷模的力量来推动。在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人们的道德观念也呈现复杂多变的特征。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和优良传统美德仍然起着主导作用,热心公益、孝敬亲长、勤俭节约、崇善尚德等成为公民道德状况的主流;另一方面,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见利忘义、奢侈浪费等落后甚至腐朽的道德观念也对社会成员产生不良影响,一些领域出现道德失范。在这种情况下,通过评选表彰,树立一批来自基层、来自群众的道德模范,用他们的先进感人事迹感召群众,有利于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传播到千家万户,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工作生活中,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起鲜明正确的价值导向,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问:这次评选表彰在奖项设立方面是怎样考虑的?
答: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方面。这五个方面的道德模范又分为两个档次。首先,由各地群众推荐300名左右的候选人,然后从中优选出“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其余入围人选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设立这五个奖项,主要是考虑到这五个方面是当前道德领域中最需要倡导的,有较强的针对性。
问:这次评选表彰将依据什么标准进行遴选?
答:全国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被推荐人选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公民,可推荐申报全国道德模范。其中,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反响巨大,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能够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可参评“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和“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本次评选面向全体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民族、性别、职业,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问:这次道德模范是如何产生的?
答:将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产生全国道德模范:
一是群众推荐。这次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主要由群众推荐产生。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群众可以向所在省(区、市)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以写信推荐。各行业各部门也可以推荐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涌现出来的道德先进人物。推荐截止日期为8月20日。全国和各地活动组委会,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各省(区、市)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都要公布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方便群众推荐。
二是组织审核。各省(区、市)组委会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本省(区、市)内群众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如计划生育、基层公安机关等,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三是公示、上报和群众投票。各地活动组委会采取适当方式,将群众推荐的候选人先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进行公示,然后在省级主要媒体进行集中公示。报省(区、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8月28日前上报全国活动组委会。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刊登在中央各报和主要新闻网站上,面向全国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公众通过填写报纸刊登的“全国道德模范”选票或在相关网站上投票进行评选。
四是综合评定。全国活动组委会综合公众投票和评选委员会的投票情况,确定“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名单,其余入围者授予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问:听说中央文明办将设立“全国道德建设扶困专项资金”,这是出于什么考虑?
答:对这次评选表彰的全国道德模范,主办单位将对五类十大模范人物授予奖章和荣誉证书,对道德模范提名奖授予荣誉证书,并将举办晚会,为道德模范颁奖。同时,中央文明办将设立“全国道德建设扶困专项资金”,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重点帮助。不仅可以重点帮助这次评选出来的有困难的道德模范,还可以建立帮扶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使好人得到好报。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心愿,体现了社会对先进人物的关爱。
问:如何保证这次评选表彰顺利进行?
答:为确保评选表彰活动真正起到褒扬先进、弘扬正气、推动道德建设的目的,我们在评选表彰中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重在推动工作。各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积极推进,把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过程变成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变成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的过程。
二是重在自我教育。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连队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平民英雄”,大力推出涌现在基层的“凡人善举”,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是重在深入人心。要把宣传贯穿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大力宣传近年来公民道德建设的进展、经验及各类道德模范的先进思想和感人事迹,在全社会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尚。各地、各部门既要注重推出全国性的重大典型,也要积极树立本地、本行业的学习榜样。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运用典型力量,抓好推广实践,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择善而从,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华社北京7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