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6日电(记者张翼)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今天在海关总署召开。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作为联席会议召集人主持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总结了2003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打击走私工作情
建立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是国务院针对当前反走私形势,进一步加强反走私工作组织领导的重要决策,是进一步健全反走私综合治理机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及时研究解决反走私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增强打击走私的针对性。有利于进一步整合缉私资源,提高整体合力,有效打击和防范各种走私违法活动。
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由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既包括部分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和直属机构、办事机构,还有高检、高法、军队、武警等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方针政策的措施;协调解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