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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修订发票管理办法向公众征求意见

2007-07-3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7月30日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30日授权新华社全文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当日印发的通知中指出,1993年12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加强

税源监控、保证税收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订和制定以后,现行办法在执行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

主要的问题体现在以下方面:现行办法的有些规定与新修订、制定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无法衔接;发票管理现代化、信息化的一些新制度和新措施,以及发票管理中的新经验需要补充;对发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偏低,难以发挥惩治和威慑作用。

为解决上述问题,征求意见稿对现行办法主要作了以下修改:统一专业发票管理;进一步明确逐笔开具发票的原则;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行政许可制度;加大处罚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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