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先秦史学会、宝鸡文理学院主办,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承办的“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国际学术研讨会”,日前在周秦伦理文化发祥地陕西省宝鸡市成功举办。来自美国、日本、韩国以及国内学术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学者参加了会议。研讨会在以下五个方面提出了独到的学术见解:
一、
二、关于周秦伦理文化的特征:有学者提出中华民族在周秦时代形成了“礼仪之邦”的伦理文化特征。“礼义之邦”的基本特征,是统治者在民心与财货之间,选择了重民轻财。这种价值选择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根源所在,也是中华民族伦理文化的精髓所在。
三、关于周秦伦理文化的类型问题:有学者提出,周人的伦理类型主要是贵族宗法制基础上的信念伦理,它的基本内容是天命信仰、德性精神、礼乐象征体系;秦人主要是宗法官僚制基础上的责任伦理,它的基本内容是“公利”原则、法治理性精神、法术势管理体系。汉代董仲舒综合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形成了“阳儒阴法”、“德主刑辅”的综合伦理体系。中国封建社会从盛(汉唐)到衰(明清)的社会伦理生活,一直受到这种对立统一的伦理体系的支配。有学者提出,周人信念伦理的两个基本价值观念是“孝”与“德”。“孝”与祖先或祖灵崇拜相关;“德”与天命信仰密切相关。有学者提出,秦人责任伦理的两个基本价值观念是“贵公”与“大忠”。秦代“公”与“忠”的规范严酷并普及于民间,有血的史实可以说明。这是秦人不同于周人重视“孝”、“德”信念伦理的地方。这表明周秦在伦理类型上具有重大差异。
有学者还提出了伦理类型与权力结构、国家兴亡的关系。
四、周秦伦理文化的跨文化比较研究:有学者将周秦伦理文化与古希腊伦理文化、古印度伦理文化作了比较。通过对三种文化的比较,可以发现古希腊文化是一种跨海移民和交往的海洋文化,它的价值偏爱特征是法律契约基础上的城邦制伦理文化。古印度伦理文化是一种入侵殖民的次大陆文化,它的价值偏爱特征是种姓等级制伦理文化。而周秦文化是一种土生土长的领土国家型的大陆文化,它的价值偏爱特征是宗法制伦理文化。周人是宗法贵族制,秦人是宗法官僚制。另外,有学者就儒家伦理与伊斯兰教伦理、周秦伦理与印度教伦理作了跨文化比较分析。
五、关于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重建问题:有学者提出,周秦时代是农业社会以及家族社会,与之相适应的是家族伦理文化。由于周秦伦理文化奠定的基础,中国古代的社会秩序就建立起来了。没有周秦伦理文化,中国古代很难跨越野蛮,进入文明社会。有学者对“仁”的伦理结构作了语义学、语用学分析,提出了现代仁爱伦理的重建问题;有学者分别分析了“孝”、“恩”、“忠恕”、“荣辱”的伦理结构,提出了上述周秦伦理结构的现代化解释与重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