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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民就医有保障

2007-08-0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陈宗立)7月1日,随着文县等16个县(区)正式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药费用报销程序,甘肃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省所有农村人口,“参合”人数达到1780万,“参合”率达85%。预计新“农合”当年筹资达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56亿元,省财政补助2.67亿元,市、县两级财

政补助0.89亿元,农民个人缴费1.78亿元。“参合”农民就医经济负担大大减轻,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得到缓解。形成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的良好局面。

甘肃自2003年开始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首批试点为山丹等5个县,截至2006年底已有1000万农民“参合”,“参合”率为86.41%,高于全国平均“参合”率。目前全省86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管理、监督、经办机构,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坚持卫生管事、财政管钱的双印鉴制度,患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均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现场直报机制,极大地方便了“参合”农民。

在实行新“农合”试点中,各县(市、区)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如会宁县在实现了全县药品集中采购的基础上,又将一次性医疗用品纳入全县集中采购,努力降低药品价格;民勤县在规范新“农合”信息网络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简便易行的农民“参合”费用的收缴方式;临洮县在医疗机构监管中,实行了黄绿灯制度;康乐县积极强化医疗机构服务的规范化建设;灵台县、西和县积极推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甘州区实行三项控制线和两项制度,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各县(市、区)还成立了以人大、政协和相关部门,以及“参合”农民代表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市县两级人大、政协加强了对新“农合”工作的经常性督导;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合作医疗公示制度;省、市、县三级审计部门开展了定期审计和抽查审计工作。最近,在新“农合”评估检查和省人大检查中显示,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率超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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