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今年纠风重点是治理教育乱收费

2007-08-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倪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4日电记者倪迅日前从国务院纠风办获悉,2007年纠风工作在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严禁各种形式的高收费、乱收费。重点抓好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和强化收费监管三项工作。

据介绍,纠风办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确保免除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位,确保

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享受到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据了解,治理教育乱收费还包括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加大对原有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度,禁止公办学校假借办分校、实验校之名高收费、乱收费,继续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依法规范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举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坚决纠正脱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承受能力搞高标准、追求奢华的办学行为,严禁通过高收费将还贷责任转嫁给学生和家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择校收费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流入地政府要对农民工子女采取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同时,进一步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的3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得提高,并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对民办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管。

同时,强化收费监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进一步清理地方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违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规定的政策措施。下大力气治理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并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