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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涉军纠纷和案件提供“绿色通道”

2007-08-06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为解决涉军纠纷和案件提供一条快捷便利的“绿色通道”已成为各地法院的普遍追求。据不完全统计,仅最近6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就审结涉军案件27629件。这些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普遍较高,得到部队、军人军属和人民群众好评。

在河南汤阴县人民法院、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分别创设第一家“维护军人

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和“涉军案件合议庭”后,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人民法院工作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新探索,派人与总政有关部门一起赴两省深入调研和总结经验。200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与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颁发了《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学习借鉴汤阴县和青岛市的经验,逐步建立健全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的工作机制。这是全国就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出台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开辟了依靠建立专门机制开展涉军维权工作的新途径。此后,200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再次与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联合颁发文件,对进一步做好涉军维权工作进行部署。

“汤阴经验”和“青岛经验”经过多年大力推广,已在全国各地结出丰硕果实。全国地县两级人民法院普遍按《意见》要求建立起涉军案件合议庭或涉军维权法庭。各法院以为部队和军人军属排忧解难为己任,采取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减免诉讼费等措施,优先办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充分体现服务部队官兵和对国防利益的特殊保护。如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法院10年中审理的涉军案件实现了“三无”:无错案、无改判、无拖案;达到了“四个百分之百”:审结率百分之百,执结率百分之百,正确率百分之百,当事人满意率百分之百。

与此同时,人民法院深入开展的涉军维权工作,在全社会产生了越来越广泛的影响,拓展成为各地双拥工作和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普遍重视和支持,目前全国有97%的县市区建立起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合议庭(维权法庭)和人武部军人军属法律咨询站“三位一体”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许多地方还将这一机制延伸到乡镇和街道,进一步巩固了这项工作的群众基础,使广大人民群众从中受到深刻生动的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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